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江面村、石龙村、密溪村美丽乡村建设【含彩绘】
公告详情关于公开采购连平县元善镇第四批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公告元才善业为深入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全力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镇拟实施连平县元善镇第四批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为有力地推动项目落地,现我镇向全社会公开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具体要求如下:01服务单位要求1.代理机构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分支机构参与的,需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备招标代理业务能力,招标代理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且能为项目的后期落地实施提供跟踪服务。3.代理机构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4.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02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连平县元善镇第四批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招标代理服务2.采购金额:8000元至12000元,如最后金额超过财政预算评审金额,则以财政预算评审金额为准。3.采购项目内容: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提供连平县元善镇第四批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以代理合同委托内容为准。4.项目总投资:约210万元,实际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5.项目概况:在江面村、石龙村、密溪村开展道路提升建设,排水沟铺设,停车坪、生态小公园建设,绿化美化提升及外立面提升、墙绘制作工程等。6.工程位置: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江面村、石龙村、密溪村。7.本项目采购确定一家单位承接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03商务要求1.成交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向采购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2.服务成果需符合现有国家、广东省相应规范及要求、行业及地方通用标准和惯例以及采购人的验收标准。04付款方式1.成交人按代理合同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2.成交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成交通知书。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所指支付款项是指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在付款约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的,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05其他事项上述要求及其他未尽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06报名方式与联系方式元善镇将根据“方案择优选取”的方式,从报名公司中选取一家公司承接本项目服务,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至9月21日,报名资料需涵盖:(1)公司概况、资质情况;(2)对本项目采购服务的初步方案;(3)服务委托合同。请将以上资料发至报名邮箱:ysz4332214@163.com,联系人:何涛,联系电话:0762-4332214。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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